结合我院开展自考本科课程考试的具体情况,为避免课程开设重复和上课冲突,同时提高学生参加自学考试的积极性,经研究决定对在校期间参加自考本科的学生采取如下学分认定办法:
自考本科课程的课程类型由继续教育处组织相关系部认定。
教务处 2013年1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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